信息整理發布日期: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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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好執業藥師藥學服務作用――周福成主任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研討會開幕式上的講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繪制了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偉藍圖并確定了一系列實施的舉措,在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又進一步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要求,作為保障公眾健康必不可少的執業藥師,同樣需要加快制度創新,加快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快發展壯大隊伍。為此,在貫徹落實《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和國家新版GSP的關鍵時期,我們來到成都,研究探討國家執業藥師制度的建設與發展,期望大家能夠齊心協力、同心同德,共謀良策。

    本次會議的主題是: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進程中,研討改進并加強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監管工作,保障工作質量和效率,達到動態規范管理,確保藥店開展藥學服務,進而真正發揮好執業藥師藥學服務作用。

    下面,我想從三個方面與大家交流。

    一、執業藥師制度建設狀況

    執業藥師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是藥學服務工作者,是藥品專業技術隊伍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深化我國醫改和大力發展醫療服務產業中的一支生力軍。執業藥師在指導合理用藥與藥品質量管理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造福大眾、高尚可敬的健康使者。

    執業藥師資格認證制度是世界上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職業準入制度,國際上已有完備的執業藥師制度,已形成科學、公正、規范和有效的社會公共服務與管理體系,呈現出五大特點:一是社會地位提升。且具有較高的社會認可度和社會地位,有很好的執業保障;二是準入制度嚴格。準入門檻高并有不斷嚴格的注冊監管和在崗服務要求趨勢;三是法律法規完善。形成了一套較完備的考試準入、注冊管理、繼續教育和執業行為的法律法規體系和執業準則;四是藥學服務精良。在保障安全、合理用藥和提升健康生活品質方面,展現出特有的優勢與作用;五是注重團隊協作。治療方案由醫師、藥師、護士協同合作,執業藥師專業能力和地位得到充分重視和認可。

    我國早在1943年就實施了執業藥師資格認證制度,有71年老歷史。新中國自1994年開始推行執業藥師資格認證制度,迄今已有20年新征程。20年來,為保障公眾安全合理用藥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然而,按現行的人社部199934號文規定,執業藥師的定義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事實證明,此規定已無法滿足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對執業藥師專業知識與勝任能力的真正需求。

    眾所周知,20年前作為醫藥行業管理部門的國家醫藥管理局對執業藥師制度的設計,首先是針對藥品生產企業,執業藥師定位在質量把關方面。其次,環顧我國藥學高等教育,又是以培養制藥工程師和藥品研究員為導向,不是以培養高素質藥學服務人才為目標進行施教。

    如今,執業藥師定位于指導公眾安全用藥與合理用藥,是藥學服務型專業技術人才。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的工作要點中,已經對執業藥師有了明確定位,即“發揮好執業藥師藥學服務作用”。

    但是,20年來,在執業藥師準入標準和條件方面,一直規定中專學歷及以上的藥學、中藥學、醫學、化學和生物學各相關專業都可以報考執業藥師。這樣的學歷和專業的準入要求,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同時,對已獲得執業藥師資格人員參加必要的繼續教育,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規范和措施。因此,我國執業藥師隊伍的總體狀況,可以概括表述為先天不足、后天營養不良,直接導致執業藥師的執業能力與水平不高。

    面對公眾安全用藥、合理用藥的迫切需求和大健康發展的新形勢,針對《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和國家新版GSP提出的目標與要求,凸顯出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知識結構與資源分布不合理、素質與能力亟待提高、法規政策與執業環境亟待改善。

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277940人通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我國現有零售藥店近46萬家(20136月有454999家,見附表1),全國醫療機構共有藥師36萬左右,尚不足執業醫師和助理執業醫師的8%執業藥師缺口還非常之大,想方設法擴充壯大執業藥師隊伍和切實提高廣大執業藥師的能力水平,是我們執業藥師管理機構與工作者的當務之急,即任重道遠,更要勇于擔當。

    據20142月底的統計分析,全國共有110273名注冊上崗的執業藥師。其中,在藥品連鎖及零售藥店78557人,占71.2%;藥品批發企業25537人,占23.2%;藥品生產企業3458人,占3.1%(實際有資格證者較多);藥品使用單位有2721人,占2.5%。

    根據注冊系統已有數據統計,自1995年至2010年,取得資格從未注冊的有47178人(見附表2)。按學歷和專業背景統計,其中:有大學本科學歷41640名,占37.8%;有68633名為大專及以下學歷,占注冊人數的62.2%;有31443名為非藥學或中藥類專業文憑,占注冊人數的28.5%。各地區注冊人員學歷與專業情況(見附表3)。

    從以上執業藥師隊伍構成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切實有效地改革創新制度、調整優化管理措施、提高執業藥師準入條件,切實加強執業藥師資格認證、注冊監管,以及整體提升執業藥師隊伍的業務技能和藥學服務水平,必須從法規上、政策上、機制上予以確立、確定和確認。雖有千軍萬馬,還需尚方寶劍。

    二、改進執業藥師管理體系,提升藥學服務水平

    縱觀我國執業藥師制度發展歷程,面對國際執業藥師發展與隊伍整體水平不斷提升的新進展和新趨勢,以及國家總局強調的在加強藥品日常監管的同時,發揮好執業藥師藥學服務作用的要求。我們應從5個方面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監督管理、提高安全合理用藥水平。

    第一,積極推進執業藥師立法,解決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混亂現象。目前《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4號),屬于部門規章,剛性不足、缺陷不少,對執業藥師的業務標準、職責、行為規范與監管、責任追究等規定不夠明確,缺乏有效規范,監管上可操作性差。

    執業藥師職業在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尚無一席之地,導致執業藥師法律地位不明確,責任和權利等比較模糊。由于在醫療機構等藥品使用環節未能共同推行執業藥師制度,不能構成全國一盤棋協調聯動管理格局,無疑影響到執業藥師制度的有效實施和藥學服務的廣泛開展。

    為此,必須通過推進執業藥師立法,建立統一協調的執業藥師管理體系,才能將《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對執業藥師規劃目標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進一步完善執業藥師管理配套政策。目前,存在著一方面是有資格的人員數量缺口大,另一方面是有資格但注冊上崗執業者不多。追究原因,就是國家對執業藥師準入、注冊、執業等諸多方面的剛性政策落實不到位,事實上形成了我國執業藥師準入門檻低、社會地位低、職業待遇低的態勢,這必然造成執業藥師沒有吸引力。

    為此,在加快推進執業藥師立法的同時,更應重視相關法律建設與配套政策的完善。抓緊修訂《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原34號文)和《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執業藥師注冊監管與藥品市場監管和繼續教育聯動機制。同時,盡快組織制定并實施《執業藥師業務規范》至關重要,時不我待。

    第三,在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上下功夫、做文章。《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對報考執業藥師的人員文化程度要求偏低、專業條件較寬,注冊監管要求不嚴,繼續教育只強調學分。堅持以科學考試為導向,引領執業藥師隊伍的健康有序發展,確保執業藥師這樣的國家考試,能夠實現考出水平、考出能力、考出公平、考出權威。要規范執業藥師注冊標準,探討對于執業能力較強的執業藥師,應當允許其在同一家連鎖公司內、且相距不遠的藥店正式注冊執業而不是兼職,但是不能超過三家藥店。進而打破地區之間、公司之間的壁壘,讓執業藥師流動起來,促使藥店開展藥學服務流行起來。

   在關注隊伍擴大的同時,更應注重素質與能力的提升,加強對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的監督與指導。將規范繼續教育管理機構的服務能力和秩序、提升提供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內容的質量、確保執業藥師向公眾提供藥學服務的品質與學分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形成正向循環,執業藥師的社會地位和職業待遇才會提高;才能發揮執業藥師注冊監管的作用;才能把好用藥安全合理的門檻。

      第四,配合藥店分級分類管理政策的實施,建立執業藥師的分級管理制度。配合藥品流通與執業藥師配備、使用監督管理的掛鉤聯動機制的實施,在源頭上對藥店實施分級分類,落實相應的執業藥師配備要求。通過探討實施“制定規范、分級定標、動態管理”的執業藥師分級定標管理,建立科學、完整的崗位勝任能力評估體系,形成有標志性、代表性的執業藥師行業行為規范、服務標準和專有的職業形象標識,才能提高執業藥師的公眾認知度、公信力及受敬重之必要,才能增強執業藥師的職業自豪感。

    第五,藥學高等教育與執業技能基本脫節。我們要積極爭取和教育部有關部門與機構溝通協調,盡快啟動對藥學高等院校開展第三方評估認證,倒逼藥學教育改革,以適應執業藥師隊伍發展對知識與技能的需要。

    為此,必須研究建立、實施藥學教育質量保障體系認證框架和標準,積極探索藥學教育與執業藥師資格認證對接工作。

    三、下一步的工作設想

    2013年,我們以貫徹《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和國家新版GSP的發布為契機,堅持“以人為本、以業為重、以用為先、以用定考、以用施教、以用定培”的原則,以“管理、研究、協調、指導”為工作重點,注重調查研究,強化頂層設計,不斷創新管理方法,從多角度、多層面及多種形式,立足長遠發展,研討執業藥師制度建設。召開了“藥品安全與執業藥師”第一期研討會、“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認證發展戰略”研討會、“執業藥師能力+學歷提升”研討會,組建了“國家執業藥師工作專家庫”,發布了“提升藥學服務水平,關愛公眾健康品質”倡議書,公示征求并通過了“中國執業藥師徽章”設計方案。一系列工作舉措,有效地推進了我國執業藥師制度建設,整合了執業藥師管理資源,提升了執業藥師影響力,促進了執業藥師隊伍發展。

    2014年,我中心繼續以“管理、研究、協調、指導”為工作原則,以“執業藥師保安全,公眾健康任在肩”、認真落實《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為工作目標,確定以下6項重點工作:

    (一)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積極參與國家總局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和執業藥師行業規范、執業標準的擬定工作。積極配合國家總局開展建立流通監管與注冊監管相結合、注冊管理與繼續教育聯動的執業藥師監管模式研究推動執業藥師制度建設,為國家執業藥師相關政策修訂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支持

    (二)修訂好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組織完成2014年度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命審題工作。以“統一規范、科學合理”為原則,按步驟、按計劃做好考試大綱制定及相關工作;堅持改革創新,遵循“以用定考”原則,科學組織2014年度國家執業藥師考試命審題工作。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執業藥師注冊平臺功能,探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新模式。積極探索社會藥店分級分類管理和執業藥師分級管理制度,完善注冊網絡平臺功能,提升執業藥師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整合優質資源,形成團隊合力,提高執業藥師隊伍整體素質。推進“執業藥師能力與學歷提升”管理項目,使課程設置更具科學性、針對性;擴大中心與相關機構的交流合作,構建“中國執業藥師之家”。調整優化國家執業藥師工作專家庫結構,形成專業管理團隊,充分調動和發揮專家作用,切實提高執業藥師隊伍總體素質。

    (五)組織編纂并公開發布《中國執業藥師發展報告》(藍皮書),籌備召開“藥品安全與執業藥師”第二期研討會。編纂《中國執業藥師發展報告》,向新中國推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20周年獻禮。以行業規范和執業標準為重點舉辦全國“藥品安全與執業藥師”第二期研討會,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提出的“發揮好執業藥師藥學服務作用”的明確要求,推動和促進執業藥師隊伍建設與發展。

    (六)加強新聞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國家執業藥師管理政策以及藥店配備執業藥師的剛性要求,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執業藥師在藥學服務及指導公眾合理用藥、安全用藥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針對各項工作要點,我們要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抓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藥品監管工作是督促藥品安全各項法律、標準、制度執行的“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把力”,制度不落實等于無制度,責任不落實等于無責任。

    同時,我們也期待和希望,各位代表能更加關心和支持我中心的工作,支持國家的執業藥師制度建設。我中心各項工作的進展將及時發布到中心網站,希望大家能經常瀏覽,及時了解我們的工作動態和動向。

    2014年被稱為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注定要闖關奪隘、攻堅克難,在新的歷史畫卷中留下光輝一頁。起跑決定后程。今年工作抓得怎么樣,對起好步、開好局意義重大。必須堅持不懈地扎實做好相關工作,現在是形勢喜人又逼人,又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我們大家絕不能有一絲一毫的等待和觀望心態。

附表—各地執業藥師隊伍分析.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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