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國醫藥報》采訪了全國人大代表蔣秋桃和全國政協委員王承德,他們都談到了執業藥師發展建設。現將報道全文轉載如下:
全國人大代表蔣秋桃、全國政協委員王承德:
靠法治助推執業藥師制度“落地”
李雪墨
“由于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未能全面有效實施,造成執業藥師資源嚴重浪費。”3月4日,來京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湖南省委專職副主委蔣秋桃告訴記者。
據了解,截至2015年1月底,全國具有執業藥師資格的人數達41.5萬,但已注冊的執業藥師僅17萬余人。蔣秋桃代表解釋,之所以注冊執業藥師數量不多,原因是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沒有強制要求配備執業藥師,造成了執業藥師資源浪費。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臺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原主任王承德介紹,《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要求,醫療機構和社會藥店都要強化落實執業藥師的剛性配備、使用政策,但現實情況并非如此——醫療機構目前仍未真正實施執業藥師制度,執業藥師在醫院、社區醫療機構沒有完全得到承認,致使一些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人員積極性受挫。
“全國有醫保定點藥店16.8萬家,定點醫療機構11.2萬家,相關機構和單位執業藥師配備使用不到位的問題普遍存在。”王承德委員說。
為解決這一問題,蔣秋桃代表和王承德委員都認為應當在修訂《藥品管理法》時寫入執業藥師制度方面相關條款內容。蔣秋桃代表建議,“修訂《藥品管理法》時,要進一步明確規定藥品生產和批發企業質量負責人及質量授權人必須具有執業藥師資格,嚴格實施藥品GMP、GSP以保障藥品質量的監管;進一步明確醫療機構必須配備與醫師和處方量相適應的執業藥師,無執業藥師的醫療機構不得調劑處方藥。”
王承德委員同時表示,要嚴格按照《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要求,統一執業藥師的配備使用標準,并在國家“十三五”規劃的編制中進一步明確,要全方位、系統性地推行執業藥師制度。
在完善制度的同時,也要調動執業藥師積極性。王承德委員認為,“在國家新醫改和醫療保險事務中,發揮執業藥師在安全合理用藥與費用支付的把關作用。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增加支付合理的執業藥師藥事服務費。”
“今年是我國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元年。我們還希望加快《執業藥師法》制定的步伐,從法律上明確執業藥師在藥事質量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蔣秋桃代表說。